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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at365官方网站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招生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日期:2017-10-31 点击量:

    为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机制,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规范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申请—审核”工作,经学院研究,特制订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招生实施细则

    一、招收学科专业、导师及招生计划

    (一)招生导师:导师目前应主持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

    (二)招收专业:宁夏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列专业。

    (三)招生计划:每个二级学科2018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1人。

    二、申请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申请者必须符合宁夏大学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三)申请者为全日制应届或往届学术型硕士毕业生。

    (四)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25或IELTS≥5.5或TOEFL≥70或WSK(PETS5)≥70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过外文学术论文(不含会议论文)。

    三、申请的学术条件

    申请者综合素质较好,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潜力,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通信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CSCD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发表高水平论文(EI、SCI)1篇以上,发表EI、SCI论文者优先考虑。所提供的论文必须是水利工程一级学科内容发表的论文,且正式发表或在线发表(DOI)。

    四、申请、审核程序

    (一)本人申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对照申请的基本条件、学术条件,提出申请。申请材料装订成册,提交申请单位。申请材料要求如下。

    1.网上申报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登记表格。

    2.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公章)、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本科、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尚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3.至少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的书面推荐意见。

    4.硕士期间的研究工作和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并以书面形式提交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报告。

    5.已发表学术论文及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二)初审。

    学院对申请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及报考资格审查合格后,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选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审批通过后,学院公示入选人员名单及材料,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专家组审核。由学院本专业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等为主要成员、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至少有1名校外本专业专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在思想表现、学习态度、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形式为导师成绩、科研成果和公开答辩。其中导师成绩×50%+科研成果成绩×30%+公开答辩成绩×20%=总成绩。根据考核结果,在充分征求招生导师意见后,就是否同意推荐录取提出明确意见,确定拟推荐名单,在学院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五、监督与管理

    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推荐和接收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相关学科专业推免工作的全程指导与监督;

    2、我院每年仅受理一次“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的推荐选拔工作,逾期不再受理当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相关申请;

    3、申请—审核制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不再参加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的初试及复试,但需要在2017年12月15日至12月31日登录http://yjszs.nxu.edu.cn/xscx/进行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4、通过学校审核确认的博士研究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和公开招考的考生一起履行正常的研究生报到、注册手续,并纳入学院研究生的日常管理;

    5、在推荐工作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对尚未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取消其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对已经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取消其学籍。

    六、其他

    (一)“申请—审核”不接受在职人员申请,通过“申请—审核”录取考生的类别为非定向,须全日制在校攻读博士学位,须于2018年3月30日将组织关系、人事档案等转入宁夏大学,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否则学校取消录取资格。

    (二)报名参加“申请—审核”的考生,如果最终未被录取,在允许的报名时间内可继续报名参加当年宁夏大学公开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攻读宁夏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的。

    (二)应届硕士研究生未按时获得硕士学位的。

    (三)体检不合格、政审不合格的。

    (四)入学时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无法转入我校的。

    (五)其他不宜录取的。

    本办法自2017年10月30日起实施,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之前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beat365官方网站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1:beat365官方网站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科研成果量化打分标准

    附件2:科研成果量化打分表

    附件3:2018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公开答辩评分标准表

    附件1

    beat365官方网站

    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科研成果量化打分标准

    1.论文

    (1)A类期刊(SCI)一篇一作加30分,二作加15分。

    (2)B类期刊(一级学报、EI检索)一篇一作加20分,二作加10分。

    (3)CSCD期刊一篇一作加10分,二作加5分。

    (4)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最新核心期刊目录为准)一篇一作加6分,二作加3分;

    2.科研项目

    (1)国家级纵向科研项目1项:主持人加12分,参与人1分(排名前5);

    (2)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1项:主持人加8分,参与人0.8分(排名前5);

    (3)宁夏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1项:主持人加6分,参与人0.5分(排名前3);

    (4)横向研究项目1项:主持人加4分,参与人0.5分(排名前2);

    (5)校级课题项目1项:主持人加3分,参与人0.3分(排名前2)。

    3.专著

    出版专著一部加14分(排名前3,参与人依排名递减1/2、1/4、1/8)。

    4.获奖

    (1)凡获国家科技三大奖加50分,获自治区科技进步奖项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40分、30分、20分;

    (2)获自治区优秀学术论文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6分、4分、2分;

    (3)全国性研究生比赛或论坛类奖项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10分、8分、6分;

    (4)区级研究生比赛或论坛类奖项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3分、2分、1分;

    (5)校级研究生比赛或论坛类奖项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2分、1分、0.5分;

    (6)院级研究生比赛或论坛类奖项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1分、0.5分、0.3分。

    备注:以上获奖只计前5名(%)。

    排名

      1人获奖

      2人获奖

       3人获奖

      4人获奖

      5人获奖

     1

       100

         60

         50

         50

         45

     2

         40

         30

         25

         25

     3

         20

         15

         15

     4

         10

         10

     5

          5

    5.发明专利和软件著作权

    获得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1件加12分,实用新型专利1件加8分。(备注:参与人依排名递减1/2、1/4、1/8)

    7.其它未尽事宜,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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