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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2-03-21 点击量: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2022年宁夏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要求,以及《宁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在确保安全平稳、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人才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确保复试工作安全平稳。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防止聚集等要求,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复试组织管理,科学指定复试方案,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

    3、确保科学选拔人才、客观评价。根据各学科对高层次人才的要求,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坚持客观评价、全面考察,择优录取、宁缺勿滥。在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二、复试组织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包括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确定复试、调剂、拟录取名单等,指导学院招生工作。

    2、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纪检委员、教师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对学院复试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3、学院按专业、复试人数和复试内容随机组成若干综合复试小组,负责本组复试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每个综合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成员包括本专业教师和其它科目专业教师,须指定其中1人为组长。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须统一。

    5、学院制订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工作小组成员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单位,执行回避制度;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防疫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组织召开所有复试教师工作会议,进行复试工作培训,使复试教师了解复试办法、明确复试要求和工作责任,系统掌握复试方法,保证质量。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工作教育。复试工作人员须对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复试小组名单、考生分组情况、考生成绩、考生个人信息等保密。

    6、各专业复试必须全过程现场录音、录像。

    7、学院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话号码等,并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三、复试方式

    为确保复试工作安全平稳进行,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和复试工作,2022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全部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对于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我院将提前统筹安排解决。

    四、复试人选

    参加复试人员为第一志愿报考宁夏大学的上线考生及通过初选的调剂考生。

    1、第一志愿考生

    参照我院官方网站发布的《beat365官方网站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一志愿考生名单》。

    2、调剂考生

    第一志愿复试结束后出现缺额则按不低于招生计划缺额人数的1.2倍调剂选拔进行复试,调剂选拔规则按照教育部及学校调剂办法执行。调剂考生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调剂操作,由于考生本人修改调剂志愿导致学校下载调剂考生报名信息库中无考生报名信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学院确定调剂人选后,由学校研招办网上通知考生参加复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是否参加复试,逾期未回复或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视同放弃复试资格。

    五、复试时间安排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暂定于3月26日开始,调剂考生复试在3月底以后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宁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六、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选派专人对考生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如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复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复试。待入校后再对原件进行审查,原件不满足要求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学院将上报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

    1、考生证件和材料提交

    考生须提供:(1)初试准考证;(2)有效身份证;(3)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4)本科阶段成绩单;(5)往届生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6)应届生提供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或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7)所在单位出具的政治思想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8)宁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9)英语等级证书、科研成果和发表论文等证明材料。考生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按顺序依次命名(如:1-准考证;2-身份证),将所有文件压缩后,对压缩文件按“姓名-专业-准考证号”进行命名(如:张三-土木工程-123456),将压缩文件于2022年3月24日前发送至邮箱:tushuizhaosheng@126.com,。工作人员将对照考生的准考生、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进行验证,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2、对考生身份的审查

    复试开始前,通过复试平台提供的人脸识别系统、认证识别等技术查验考生身份。同时综合复试小组将认真核对身份证、准考证信息。

    3、对毕业证书的审查

    复试阶段须对非应届考生的毕业证书扫描件进行严格审查。对毕业证书有疑问的,及时向考生毕业学校进行调查,也可要求考生到教育部指定认证机关认证。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4、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审查

    按照《宁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执行。

    5、对考生身心状况的审查

    考生在确定拟录取后须进行体检和心理健康状况测试,具体形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工作内容及成绩计算

    综合复试内容包括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均通过网络复试平台以问答的形式进行。为确保复试顺利进行,采用两个网络复试平台,主平台为中国移动“云考场”平台,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格审查材料提交至指定平台,完成缴费并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才可进行复试。复试当日考生进入考场候考,确保面试环境没有其他人员和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材料,并根据工作人员要求架设双机位摄像头(带摄像头的电脑和手机各1台)。随机抽签决定次序后,考官每次邀请一名考生进入面试。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应少于25分钟,其中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一般不少于20分钟,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一般不少于5分钟。

    1、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养考核

    复试开始后,先由考生陈述3分钟(个人基本情况、大学学习经历、工作或社会实践经历、科研经历、读研愿景等),之后随机抽选1套试题。每套试题包含5个问题,考生可自主选答3个问题。

    2、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

    考生须进行2分钟的英语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介绍,之后考官提问,考生用英语作答。

    3、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养考核占80%,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占20%。

    4、复试成绩报送

    复试结束2日内,学院将《研究生复试成绩表》报送学校研招办。

    5、录取总成绩

    复试成绩在60分以上者(含60分),其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为最后的录取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其中初试成绩权重占70%,复试成绩权重占30%。学校依据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6、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低于60分,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7、复试结束后,不得将考试内容告知他人,不得记录和传播考试过程的音视频等信息,不得通过网络散布有关复试内容的任何信息。如有上述行为,视为违纪,取消考试成绩。请考生不要私自建微信群或QQ群,也不要随意加入考生微信群或QQ群,以免损害自己的利益,造成损失。

    八、录取

    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1、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录取工作按照《宁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执行。

    2、信息公开

    录取工作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复查工作

    新生入学时,需提供所有复试阶段的电子版材料原件,并与复试时录制的视频进行对比,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学院将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1、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纪检委员、教师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2、实行信息公布制度

    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等信息按规定的时间及时公布。

    3、实行复议制度

    为保证复议渠道的畅通,学院专门设立复议电话,收到复议问题后,将在一周内予以回复。对问题属实的,由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联系电话:0951-2062428。

    4、监督与投诉

    学院、校监审处、研究生院将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为考生设立监督与投诉电话,学院:0951-2062007,研究生院:0951-2061096,邮箱:yzb@nxu.edu.cn,学校纪委:0951-2061117。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与研究生院商议决定。

    十二、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beat365官方网站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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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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